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本校明鐸樓1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大理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89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完工(預計111年8月25日前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下同)419萬8,000元整。*
1.截標日期:111年6月6日(一)17時00分。
2.開標日期:111年6月7日(二)10時00分。
3.開標地點:本校明鐸樓一樓會議室。
4.本案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2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為新臺幣10萬元整。
其他
1.本案開工前除應提送整體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等資料外;其中2歲專班另應提報施內裝修許可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予相關單位審核後方能進場作業(費用已編列於契約工項)。
2.本校前後地坪及大門另有規劃整修工程,作業期間需配合調整進出動線。
3.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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