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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50 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採購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專業營造業: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EZ15010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E599010配管工程業、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243,663元,底價為新臺幣1,243,663元。
(二)本案招標文件之機關文件費計100元,採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另計。
(三)本案件公告時間為為111年12月29日(四),截標時間為:112年1月4日(三)17時00分, 投標資料需於截止前寄達或送達本校總務處收,逾期不予受理。專人送達者以總務處收 件為主。
(四)開標時間:112年1月5日(四)14時00分於本校二樓校史室舉行 (如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於本場地進行開標,將另擇場地進行開標作業)。
(五)審查時間及地點:審查作業前經資格階段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後續審查作業;審查會議之時間:由學校另行通知。地點:本校健康樓2樓校史室。
(六)對本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12月30日(五)16時00分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上班日。
(七)得標者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或經公證之影本﹞送本校查驗,如影本與正本相符,始得辦理訂約,如查係偽造或變造者取消得標資格;或逾期未辦理者,
視同放棄得標權。
(八)廠商對本須知如有疑義可提出詢問,由本校業務相關單位說明解答,其解釋權僅屬本校。(本校聯絡人及電話:總務主任2306-1893#131)
(九)本案日後如臺北市議會專案小組開會,邀請得標廠商前往說明時,得標廠商不得拒絕。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