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11305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校舍整體改建工程雜項瀚星樓外牆維護工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泰興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2,034
原始預算
$ 892,03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新和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總務主任黃志明
聯絡電話 (02)23038298#1400
機關代碼 3.79.8.59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新和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一二五巷三十一號
聯絡人 總務主任黃志明
聯絡電話 (02)23038298#1400
傳真號碼 (02)23058574
電子郵件信箱 hjm.lin@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92,03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7/09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群賢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一二五巷三十一號(新和國小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書第七條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未滿1日者以1日計。 2.本案請求釋疑請於113年7月5日前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新和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59
聯絡人
總務主任黃志明
聯絡電話
(02)23038298#1400
機關代碼
3.79.8.59
單位名稱
臺北市萬華區新和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一二五巷三十一號
聯絡人
總務主任黃志明
聯絡電話
(02)23038298#1400
傳真號碼
(02)23058574
電子郵件信箱
hjm.lin@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92,03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7/09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群賢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一二五巷三十一號(新和國小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書第七條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未滿1日者以1日計。 2.本案請求釋疑請於113年7月5日前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萬華區新和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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