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電子郵件信箱
114T01@gg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5學年度契約期滿,經本校召開審查會議,確認廠商履約狀況良好者,本校得與得標廠商續約,續約一年(即116學年度),原則上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為462萬312元整,以換文方式處理續約事宜。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F101)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201)農畜水產品零售業、(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或其他與食材供應相關業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30分⾄12時及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27⽇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1⽇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請洽:總務處,連絡電話:02-2735-1734轉230或231李宜珈或揭朝平,傳真:02-2732-6068、地址:10673臺北市⼤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履約保證⾦額度:新臺幣60萬元整。
※本案截⽌投標時間:115年8⽉5⽇17時,
開標時間:115年8⽉6⽇10時,
簡報及審查作業:115年8⽉6⽇10時30分,進⾏廠商簡報審查作業,請留意。
※廠商簡報順序依照投標順序。
※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服務建議書(⼀式6份),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標,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
※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投標。
※餘詳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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