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ores@gg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111年01月1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0100440號函修頒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認定,依「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4條之1規定辦理。)、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4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4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請洽:總務處:連絡電話02-2735-1734轉230或231劉漢賢或王淑芬,傳真:02-2732-6068、地址:10673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5萬元整。
※本案截止投標時間111年04月19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111年04月20日14時00分,於開標完後即刻進行廠商簡報及評審作業,請廠商注意。
※廠商簡報順序依照投標順序。
※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服務建議書(一式6份),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標,現場不得補送或更換。
※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餘詳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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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投標須知附錄文件,投標封套上收受投標文件地址,及截標日期更正為111年4月19日下午17時,開時間更正為111年4月20日下午14時。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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