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電子郵件信箱
chores@gg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經機關考評優良者,得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其擴充採購以1年為限,擴充採購金額以本校108學年度決算金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9月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設立證明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資料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農畜水產品批發業F101或零售業F201、食品雜貨批發業F12017或零售業F203010、或其他與食材供應相關業務(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定開標日期:108年7月18日。
2.對招標內容疑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7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7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招標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請洽:總務處:連絡電話02-2735-1734轉230或231章宏智或蘇怡禎,傳真:02-2732-6068、地址:10673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1巷68弄2號。
3.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4.本案截止投標時間108年07月17日17時00分,開標時間108年07月18日09時00分,請廠商注意。
5.本案本機關不允許電子投標。
6.餘詳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