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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計擴充金額241萬9,211元,擴充期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擴充項目詳如投標須知第7點及「111年度銘傳樓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後續擴充規範與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銘傳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銘傳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21號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40日曆天(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
附加說明
※本案為第二次上網公告。
※公告底價:新臺幣385萬9,000元
※審查會議日期:預計於111年6月23日上午9時00分召開,如有更改將另行通知。
※預計決標日期:預計於111年6月24日上午決標。
※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與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始可作為證明文件。(以網路、語音、媒體、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施工期間若使用本校所提供之水電,將估算實際使用度數來計收水、電費。
※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本校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並出示疫苗施打、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詳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請廠商提早進入本校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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