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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技術服務後擴金額500,000元整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聯合採購會議建議,公告金額以上酌收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電機工程科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電機工程科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17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入校請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防疫規定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月13日12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月14日12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開標時間111年1月18日9:30開標,預計於當日14:00進行簡報。
本案為配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聯合採購精神,由本校負責招標,決標後各校自行履約。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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