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契約履約期限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實際日期依當年教育局核定115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期為期限) 2.期滿3個月內,如經招標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學生每人每餐新臺幣70元整,預估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4294400萬元整(已含獎勵金金額),擴充期間為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止,故總合為新臺幣6858880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國民小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10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
詳見投標須知第13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請填具如期履約能力允諾書。 2.本案為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固定費用金額:每人每餐70元(不含獎勵金)),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3.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7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忠孝國小總務處,電話:02-23918170#831宋志倫,傳真:02-23910051,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二段101號。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之資格文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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