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12 已決標公告

新設資優班設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禎環保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3,200
原始預算
$ 293,200
底價金額
$ 293,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芳明
聯絡電話 (02)23412822#40
機關代碼 3.79.8.50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
聯絡人 張芳明
聯絡電話 (02)23412822#40
傳真號碼 (02)23517673
電子郵件信箱 fangmine@mail.tmp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3,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2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3 13:45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並完成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台北市政府訂定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校總務處,逾時無效。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6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預定決標日為開標當日(即109年6月23日)。 6.本案於109年6月23日下午13時45分於本校會議室一舉行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後於下午14時整進行服務建議書評選。 7.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8.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聯絡人
張芳明
聯絡電話
(02)23412822#40
機關代碼
3.79.8.50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
聯絡人
張芳明
聯絡電話
(02)23412822#40
傳真號碼
(02)23517673
電子郵件信箱
fangmine@mail.tmp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3,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6/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22 17:00
開標時間
109/06/23 13:45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機關指定之場所,並完成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台北市政府訂定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校總務處,逾時無效。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9年6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預定決標日為開標當日(即109年6月23日)。 6.本案於109年6月23日下午13時45分於本校會議室一舉行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後於下午14時整進行服務建議書評選。 7.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8.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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