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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二段180號校史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河堤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49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二段180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27日前交貨完成,並提交相關資料送各校審核。112年11月14日前提送相關資料予機關。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2.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4.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5.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投標廠商符合上列營業項目代碼之一者可參加投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9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112年9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367-7144分機832。
2.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有初驗程序者,廠商應於完成履約後於112年10月27日前交貨完成,將相關資料送請各校審核。各校應於收受全部資料後於112年11月8日前辦理初驗,並作成初驗紀錄。初驗合格後,各校和廠商應於112年11月14日前提送相關資料予機關,機關應於112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間辦理驗收,並作成驗收紀錄。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本機關就廠商投標文件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將依序審查廠商資格、規格和價格文件,通過審查後進行決標。本案採最低標決標,各項軟體如有2家(含)以上廠商,則進行比價,進入底價且最低金額者得標;各項軟體如僅有1家廠商,則進行議價,進入底價者得標。決標時先進行比價,後進行議價。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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