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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國民小學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3號二信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3號 總務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機關應依標的特質、需求勾選,並得複選,且應於本目載明投標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C701010印刷業、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26日16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
※113年3月27日上午9時30分於本校二信樓2樓會議室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審查。
※111年3月27日上午10時於本校二信樓2樓會議室辦理投標廠簡報及詢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