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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招標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期間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115學年度),供應本群組4所學校(信義國小、雙永國小(含附設幼兒園)、長安國小及懷生國小)學生及教職員工午餐,並以114學年度原契約、原條件及原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806萬6,800元,但相關補助或獎勵金內容、條件及金額若有變更則不在此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號教學大樓1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相關法規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號教學大樓1樓總務處文書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114年5月28日北市教體字第11430654391號函修頒之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2)其他證明文件: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業者名單可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之整合查詢服務>食品>HACCP查詢)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固定費用:小學部每人每餐單價新臺幣70元整(含中央獎勵金10元);幼兒園生每人每餐單價新臺幣54元整(含中央獎勵金10元)
二、預計評選(初評)會議之時間114年7月17日上午9時、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教學大樓1樓會議室,為若有更動由本校另行通知。
三、預定評選(複評)會議之時間114年7月17日上午11時、地點為臺北市信義區雙永國民小學中央廚房,為若有更動由本校另行通知。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6月23日17:00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6月24日17:0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本校總務處事務組聯絡電話:27204005轉832、傳真:27295303、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