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3段40巷45號
電子郵件信箱
yjn@tyues.tp.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本案113學年度預估金額為新臺幣2,470,836元,契約期限1年,履約屆滿前經本校評鑑,成績優良者,保留後續擴充權利,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後續擴充1年,期限自114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5學年度開學前一日止(確切日期由學校另行通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018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3段40巷45號中正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018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3段40巷45號桃源國小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13學年度開學日起至114學年度開學前一日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確切日期由學校另行通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採購招標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任務內容應包含辦理兒童課業輔導、課後照顧或才藝學習等相關事項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期及時間:113年5月31日上午9時00分止。
2.收件方式:廠商得親自或委託他人或以郵寄等任一種方式,將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寄)達本校中正樓二樓總務處,以郵遞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投標廠商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3條,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其指定之場所。逾時(寄)達本校者,不得參與開標。
4. 廠商如對本招標文件有疑義者,請於113年5月2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本校將於113年5月27日下午5時前回復。
5.開標日期及時間:113年5月31日上午9時30分。
6.評選時間:依其資格審查後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本校將於資格審查後擇期通知於本校中正樓2樓會議室辦理(如有更動現場通知)。
7.本案不訂底價,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採固定費用給付(鐘點費以每小時410元為計算基準),投標總金額不得逾預計金額新臺幣2,470,836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桃源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