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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5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文湖街15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完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
■E801060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24日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112年5月24日)。
3.本案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日曆天)內完工。
4.本案審查委員會訂於112年5月26日(五)上午9時30分於本校2樓會議室舉行。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文湖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