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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經政府登記合格未受停業及目前無「政府採購法」不得參予採購情形之處分且無不良紀錄之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801060室內裝修業。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
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廠商需簡報且通過及格分數後參與比價,開價格標,價格最低且低於底價者得標。
2.押標金189000元、履約保證金:379000元、保固金:113000元
3.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4.開標時間:115年6月24日(三)上午9時00分,截標時間115年6月23日(二)下午五點。
5.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即民國115年6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15年6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8366052#231鐘主任,傳真:28358475,地址:臺北市士林區磺溪街57號總務處
6.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本工程設計範圍、內容,若需至本機關進行勘查現場環境狀況或了解學校需求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以確保規劃設計符合學校需求。
7.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8.本案公告底價為3,796,841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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