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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條件係依原契約條件內容為原則,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辦議價。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218萬1,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615巷20號(2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履約內容攸關學生通學安全,用以保證積極履約及履約損害之賠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615巷20號(2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者、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或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 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 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 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
單。(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新臺幣207萬9,000元整。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本採購無給付預付款。
※押標金額度:免繳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21萬元整。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校總務處,電話:02-28365411#130陳主任,傳真:02-28362943,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615巷20號。
※其餘事項請詳招標文件及本案履約規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