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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契約履約期限為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實際日期依當年度教育局核定115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1天上課日期為期限)。2.本案契約期滿前,得標廠商經受供應學校評估履約情況良好,得保留後續擴充一年,期間自116年8月1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為34,658,025元,預估2,462人,故115及116學年度總採購金額為69,316,05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本校行政樓2樓校史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簽約履約完成。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依契約完成履約事項。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珠海路155號總務處收
履約期限
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佈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國小每人每餐新臺幣70元,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2.本採購案無給付預付款。
3.本案押標金為30萬元整,繳納方式詳參投標須知第26條說明。
4.本案為第2次招標公告,等標期間為115年8月5日起至115年8月11日止,投標截止日期為1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並於1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時辦理開標(資格審查),開標地點為本校行政樓2樓校史室。
5.投標廠商需檢附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及副本13份),並於評選會議辦理簡報評分,評選會議時間預計於1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2時舉行,地點同開標地點。
6.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115年8月6日下午5時00分止。另本校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2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義方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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