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7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普通教室環境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邱錦洋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8,329
原始預算
$ 208,333
底價金額
$ 208,329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9.8.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賴振弘
聯絡電話 (02)27901237#141
機關代碼 3.79.8.17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星雲街121號
聯絡人 賴振弘
聯絡電話 (02)27901237#141
傳真號碼 (02)27941809
電子郵件信箱 mark@mail.klp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8,33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08,33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1 08:30
開標時間 113/03/11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活動中心二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星雲街1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20 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2月0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03269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 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00分⾄12時及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開標後資格符合之廠商始得參加評審,評審時間預計為開標當⽇(113年3月 11日)上午9時30分。 ※本案為第二次招標,不受投標家數限制。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3⽇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113年3⽉8⽇。 ※預定決標日:113年3月11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8.17
聯絡人
賴振弘
聯絡電話
(02)27901237#141
機關代碼
3.79.8.17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星雲街121號
聯絡人
賴振弘
聯絡電話
(02)27901237#141
傳真號碼
(02)27941809
電子郵件信箱
mark@mail.klps.tp.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8,33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08,333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1 08:30
開標時間
113/03/11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活動中心二樓校史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星雲街1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20 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3年02月0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03269號函修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 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00分⾄12時及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開標後資格符合之廠商始得參加評審,評審時間預計為開標當⽇(113年3月 11日)上午9時30分。 ※本案為第二次招標,不受投標家數限制。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3⽇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113年3⽉8⽇。 ※預定決標日:113年3月11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國民小學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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