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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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1段250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 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融機構或政府電⼦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詳投標須知。(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但經由政府電⼦採購網產製票據信⽤證明⽽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附加說明
1.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本案不提供人工領標(不備書面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2.開標時間:115年5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00分,於本校A棟3樓多功能會議室辦理。
3.評選會議時間另行通知。
4.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適用最有利標)。
5.現場勘查時間為上班日8:30~15:30,勘查前請先聯繫安排時間。
6.本案收取押標金15萬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3%。
7.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6時00分前以書面(請留電子郵件地址)向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將於民國1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下班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釋疑。聯絡電話:02-28210702轉300、傳真號碼、02-28281743、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一段250號總務處。
9. 本工程係以日曆天計算工期且須配合校方時間避免影響學生學習,請投標廠商考慮施作成本再行投標。
10.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5月28日北市教工字第1103050494號函示,教育局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在建工程案件,應收繳工程施工之用水、電費...(略),故廠商每次施工日需支付水電費20元。
11.本案採固定費用(預算總額為3,738,730元),惟投標廠商仍應依詳細價目表(招標文件-05空白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填入各項目之價格分析,廠商報價如超過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如報價低於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查「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及「臺北市政府工程經費估算原則」,本案品質管理費上限為直接工程費2%,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費以直接工程費2.5%為上限(本次公告於原工項及預算不變前提,依規定調整【招標文件-05空白標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品質管理費及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費比率)。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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