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1段250號/ A棟3樓多功能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1段250號/F棟1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者E10201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本案不提供人工領標(不備書面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2.開標時間:111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3時。
3.評選會議時間:111年7月7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4.本案採取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評分及格最低標)。
5.本案得標廠商押標金為新台幣(以下同)10萬6,700元,履約保證金為21萬3,400元,保固保證金為結算金額3%。
6.本案底價為新台幣213萬元整。
7.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7月1日下午4時30分前以書面(請留電子郵件地址)向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將於民國111年7月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釋疑。聯絡電話:02-28210702轉300、傳真號碼、02-28281743、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一段250號總務處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北投區立農國民小學 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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