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b21607@cc.lnes.tp.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一段2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為「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及宜蘭縣之業者)」。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詳細價目表、採購規格等招標資料。
2.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本案不提供人工領標(不備書面文件),僅提供電子領標,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3.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本案開標時間106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時。
5.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6.採購標的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45日曆天內竣工。
7.本案押標金8萬元整、履約保證金16萬元整,保固保證金以結算金額百分之三核算,保固期2年。
8.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7月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請留電子郵件地址)向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將於民國106年7月7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釋疑。聯絡電話:02-28210702轉301、傳真號碼、02-28281743、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一段250號總務處事務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