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秘書室收發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一)承攬工程手冊
(二)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E801060室內裝修業
(一)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
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公告底價
:新臺幣10,270,000元整。
承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青年局 (地
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承辦人員:卓岳昇;電話:02-23514078#1406)。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
4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
於114年11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
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2月9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應附於標封(投標封套)內。
※依該會107年2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700047490號,查本次修正僅為文件
部分內容誤植,及詳細價目表依工程會格式修正,並提供可編輯檔供投標廠商使用,較前開函釋情形輕微,故檢視非屬重大變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