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6 已決標公告

114年臺北市青年赴海外實習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決標日:113/12/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400,000
原始預算
$ 14,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機關代碼 3.79.7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怡棻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411
機關代碼 3.79.77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聯絡人 陳怡棻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411
傳真號碼 (02)23512504
電子郵件信箱 wy514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2/31
原公告日 113/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0 18: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訂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不限。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不限。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公告及更正招標文件】 詳細價目表總金額誤繕,為使金額符合實際預算金額,又該變更非屬重大,擬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變更招標文件,且不延長等標期。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間前投遞到「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秘書室收」(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7樓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送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電子投標者】廠商電子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所有電子投標文件均傳輸至政府採購網,電子投標並以電子領標者為限。 【招標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於113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 【保留決標】 因本案公告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爰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先辦理保留決標,惟預算審定後,得依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依投標須知同點第4款規定辦理。 【其他須知】 一、為使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身分證明文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場。 二、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處停止上班上課,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三、有招標標的問題請洽國際發展科02-23514078尤岱謙12211。 四、下載招標文件者請自行留意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之更新,如遇修正招標文件請欲投標者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於於投標時檢附重新下載後的電子領標收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怡棻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411
機關代碼
3.79.77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聯絡人
陳怡棻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411
傳真號碼
(02)23512504
電子郵件信箱
wy514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12/31
原公告日
113/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0 18: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大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22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訂之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不限。 2.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3.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不限。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招標公告及更正招標文件】 詳細價目表總金額誤繕,為使金額符合實際預算金額,又該變更非屬重大,擬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變更招標文件,且不延長等標期。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間前投遞到「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秘書室收」(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7樓臺北市政府青年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送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電子投標者】廠商電子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所有電子投標文件均傳輸至政府採購網,電子投標並以電子領標者為限。 【招標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青年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於113年12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 【保留決標】 因本案公告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爰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款先辦理保留決標,惟預算審定後,得依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依投標須知同點第4款規定辦理。 【其他須知】 一、為使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身分證明文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場。 二、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處停止上班上課,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三、有招標標的問題請洽國際發展科02-23514078尤岱謙12211。 四、下載招標文件者請自行留意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之更新,如遇修正招標文件請欲投標者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於於投標時檢附重新下載後的電子領標收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青年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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