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15011 招標中 (剩 2 天)

115年新職能大樓及職能體驗進修館竣工典禮暨職訓成果展委託服務案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公告日:115/07/23 截止日:115/08/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8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機關代碼 3.79.7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郭培鈞/賴定洋
聯絡電話 (02)28721940#236/235
機關代碼 3.79.76.4
單位名稱 綜合事務組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三0一號
聯絡人 郭培鈞/賴定洋
聯絡電話 (02)28721940#236/235
傳真號碼 (02)28731005
電子郵件信箱 fb765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三0一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現場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7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教學大樓1樓開標室(原展示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三0一號綜合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新職能大樓及職能體驗進修館竣工典禮暨職訓成果展結束後15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範本,「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J6藝文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 3、本案開放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內進行現場勘查 。 4、其餘詳其他招標文件。 5、得標廠商請配合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以憑證辦理契約電子簽章作業。(https://mydoc.gov.taipei/MYDOC) 6、本採購之得標廠商須依印花稅法規定於契據製作時繳納印花稅(總價金的千分之一)。 7、本標案未盡事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4
聯絡人
郭培鈞/賴定洋
聯絡電話
(02)28721940#236/235
機關代碼
3.79.76.4
單位名稱
綜合事務組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三0一號
聯絡人
郭培鈞/賴定洋
聯絡電話
(02)28721940#236/235
傳真號碼
(02)28731005
電子郵件信箱
fb7650@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三0一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現場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7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教學大樓1樓開標室(原展示館)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三0一號綜合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5年新職能大樓及職能體驗進修館竣工典禮暨職訓成果展結束後15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範本,「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 J6藝文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議: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審。 3、本案開放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內進行現場勘查 。 4、其餘詳其他招標文件。 5、得標廠商請配合本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以憑證辦理契約電子簽章作業。(https://mydoc.gov.taipei/MYDOC) 6、本採購之得標廠商須依印花稅法規定於契據製作時繳納印花稅(總價金的千分之一)。 7、本標案未盡事宜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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