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7樓中會議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及雙⽅權益,收取契約⾦額履約保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秘書室總收文(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訂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I01010 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
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I301050 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2 條第 2 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20 條之規定依法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或依法組織之雇主團體、勞工團體或事業單位或其他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符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115年6⽉17⽇下午2時資格審查,預計115年6⽉18⽇上午9時30分辦理廠商服務建議書評審。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倘有疑義,請於115年6⽉12⽇前,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最後釋疑⽇為115年6⽉1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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