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2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檔案管理及文書業務委外服務採購案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決標日:109/0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荃惠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56,742
原始預算
$ 1,246,000
底價金額
$ 1,240,000
決標折數
93.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機關代碼 3.79.7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
聯絡電話 (02)23086101#803
機關代碼 3.79.76.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
聯絡人 吳
聯絡電話 (02)23086101#803
傳真號碼 (02)33930771
電子郵件信箱 lio.06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個月(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秘書室總收文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2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中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2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所訂採購招標範本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 資訊供應服務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1,240,000元。 2.開標當日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當日決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倘有疑義,請於1月15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4.檢舉受理單位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2.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轉1052(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2)、傳真:02-272393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南區。 5.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
聯絡電話
(02)23086101#803
機關代碼
3.79.76.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
聯絡人
吳
聯絡電話
(02)23086101#803
傳真號碼
(02)33930771
電子郵件信箱
lio.06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個月(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秘書室總收文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20 17:00
開標時間
109/01/2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中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2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所訂採購招標範本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 資訊供應服務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1,240,000元。 2.開標當日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預定當日決標。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倘有疑義,請於1月15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4.檢舉受理單位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2.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轉1052(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2)、傳真:02-272393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南區。 5.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1999轉1058或105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058或1059)、傳真:02-27205870、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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