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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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中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15日前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所定採購招標範本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2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之規定)
2.依法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證明文件)
3.依法組織之雇主團體、勞工團體或事業單位。(依法設立職業訓練機構後,始得對外招訓,併提供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證明文件)
4.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5.章程:為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推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等相關 。
6.廠商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企劃說明評選及評選後之議價(約)將另行通知擇日舉行。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倘有疑義,請於2月15日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3.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1999轉1743,檢舉信箱:臺北郵政49之80號,電子郵件信箱:web54000@mail.taipei.gov.tw,郵件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西南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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