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15024 招標中 (剩 8 天)

115年度身障資訊系統維護案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公告日:115/05/27 截止日:115/06/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55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5
詳細資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蘇志曜/許思婷
聯絡電話 (02)23381600#4313/4309
機關代碼 3.79.7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人 蘇志曜/許思婷
聯絡電話 (02)23381600#4313/4309
傳真號碼 (02)23026573
電子郵件信箱 kf5562@gov.taipei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276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76元,先至本處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8 10:00
開標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預防乙方應負維護義務,但無法履行時之備用故收取履保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22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資訊類)或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資訊服務業(I301)。 六、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七、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八、附錄十三-切結書1。 九、詳細價目表。 十、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5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電話:23381600轉4309),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76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保固保證金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15年5月27日至115年5月29日向本處提出,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處釋疑期限 本處最後釋疑之日 ,115年6月2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蘇志曜/許思婷
聯絡電話
(02)23381600#4313/4309
機關代碼
3.79.7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人
蘇志曜/許思婷
聯絡電話
(02)23381600#4313/4309
傳真號碼
(02)23026573
電子郵件信箱
kf5562@gov.taipei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276元
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76元,先至本處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8 10:00
開標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預防乙方應負維護義務,但無法履行時之備用故收取履保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51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22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其他業類: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資訊類)或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資訊服務業(I301)。 六、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七、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八、附錄十三-切結書1。 九、詳細價目表。 十、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5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電話:23381600轉4309),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76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保固保證金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15年5月27日至115年5月29日向本處提出,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處釋疑期限
本處最後釋疑之日 ,115年6月2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