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電話
(02)23381600#4301/430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3個月(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擴充金額21萬1,557元依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不含清潔打蠟費)依比例核算付款。 擴充條件:114年4-11月查驗均合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62元,先至本處秘書室繳費後領取。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履約期限
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62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履約期限]: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於115年1月5日(含)前提送驗收資料。 [履約保證金]:無。 [保固保證金]:無。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14年3月3日至114年3月4日向本處提出,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處釋疑期限]:本處最後釋疑之日 ,114年3月5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