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14012 已決標公告

臺北社企館1樓專業服務及營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代碼 3.79.7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宥呈、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16/4305
機關代碼 3.79.76.2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人 林宥呈、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16/4305
傳真號碼 (02)23026573
電子郵件信箱 fd-li@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 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8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ww.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4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契約起始日起至117年3月31日(營運期限至116年8月31日;行政書面驗收及文件審核至117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章程有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事項者。(二)公司設立登記證書文件。 六、切結書。 七、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八、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九、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十、共同投標書。(如為共同投標廠商)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3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電話:23381600轉4305),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pcc.gov.tw)。
押標金 無。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114年2月17日至114年2月20日下午5時整止。
本處釋疑期限 114年2月26日下午5時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宥呈、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16/4305
機關代碼
3.79.76.2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人
林宥呈、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16/4305
傳真號碼
(02)23026573
電子郵件信箱
fd-li@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 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8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ww.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03 17:00
開標時間
114/03/04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契約起始日起至117年3月31日(營運期限至116年8月31日;行政書面驗收及文件審核至117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章程有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事項者。(二)公司設立登記證書文件。 六、切結書。 七、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八、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九、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十、共同投標書。(如為共同投標廠商)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3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電話:23381600轉4305),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pcc.gov.tw)。
押標金
無。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114年2月17日至114年2月20日下午5時整止。
本處釋疑期限
114年2月26日下午5時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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