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20/430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A.17.2.1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66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4月1日(履約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行政書面驗收及文件審核期限至113年4月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 辦理身心障礙就業服務相關事項
2.其他業類: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I701011就業服務。
(2)醫療機構:主管機關核准申請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聘用職業輔導評量員應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之規定 。
(1)應附證明文件:中央核定符合資格之公函或相關佐證資料及法人廠商至少應檢附1名在職之職業輔導評量員在職證明。
(2)從事之職業輔導評量員具有下列至少2項有效測驗施測資格證明文件(魏氏智力測驗、魏氏記憶力測驗、健康性格習慣量表、田納西自我概念量表、非語言注意力及記憶力測驗)。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5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電話:23381600轉4305),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本處釋疑期限
本處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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