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電子郵件信箱
fd-1023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40萬2,800元整,依使用者評分履約滿意度(如後附件),3項滿意度調查果滿意以上均達80%者,並經鈞長同意得以擴充續約1年並以擴充2年為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符合延約條件,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166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履約期限
自109年2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檢附以下文件,附於投標封套內: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四、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五、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_
六、規格文件
七、投標書
八、詳細價目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109年1月13日載止投標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電話:23381600轉4313),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109年1月10日下午5時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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