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08036 已決標公告

臺北社企館6~7樓專業服務及營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機關代碼 3.79.7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靆鎂、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21
機關代碼 3.79.7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人 李靆鎂、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21
傳真號碼 (02)23026573
電子郵件信箱 fd-l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績優者得續約3年(營運期限113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行政書面驗收及文件審核至117年3月1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04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9/01/03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3月1日(營運期限至113年8月31日;行政書面驗收及文件審核至114年3月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押標金繳納憑據。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二)公司設立登記證書文件。 七、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八、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九、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109年1月2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電話:23381600轉4301),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
押標金 :新臺幣12萬元整。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108年12月18日下午5時整。
本處釋疑期限 :109年1月1日下午5時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靆鎂、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21
機關代碼
3.79.76.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5樓
聯絡人
李靆鎂、廖月莉
聯絡電話
(02)23381600#5221
傳真號碼
(02)23026573
電子郵件信箱
fd-l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廠商自負盈虧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績優者得續約3年(營運期限113年9月1日至116年8月31日,行政書面驗收及文件審核至117年3月1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工本費售價新臺幣204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採電子領標者免費,(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02 17:00
開標時間
109/01/03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3月1日(營運期限至113年8月31日;行政書面驗收及文件審核至114年3月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人工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押標金繳納憑據。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 五、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二)公司設立登記證書文件。 七、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八、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九、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109年1月2日於辦公時間內,請至本處秘書室繳費領取或以電話詢洽郵購方式(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4樓,秘書室;電話:23381600轉4301),或以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
押標金
:新臺幣12萬元整。
廠商書面提出疑義期限
:108年12月18日下午5時整。
本處釋疑期限
:109年1月1日下午5時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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