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一個月之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3萬1,112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保留後續擴充或履約期間,機關如因應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頒佈調整薪資規定或依法令調整雇主應負擔費用,除管理費用決標金額不變動,核算直接費用之金額加計營業稅致使契約價金有所變動,機關採換文方式增購或變更契約,不另議價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第三個案諮詢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章程記載內容不限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不限。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1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受理窗口:聯絡電話02-23085230,傳真號碼02-23085297,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秘書室。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