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保管款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100 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E101011 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 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3.E801060 室內裝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規定】
■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以人工投標者依招標文件規定得將資格及價格文件分別裝訂後,採人工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併領標憑據,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內書面密封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上班時間內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處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聯絡方式】
■有關投標事項:請洽秘書室許博閔先生,電話(02)23085230分機502。
■有關本案執行內容:請洽求職服務課李羽捷小姐,電話(02)23085230分機109。
【押標金】
■新臺幣150,000元整,繳納及發還方式詳參本案投標須知第26點。
【公告底價】
■本案底價為新臺幣2,998,000元整。
【預定決標日期】
■同開標日。
■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6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6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