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3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促進中高齡、高齡者就業勞務暨服務計畫採購案」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決標日:106/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就業情報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823,291
原始預算
$ 8,837,59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代碼 3.79.7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詩暉(採購)、許碩潔(業務)
聯絡電話 (02)23085230#502、110
機關代碼 3.79.7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求職服務課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聯絡人 陳詩暉(採購)、許碩潔(業務)
聯絡電話 (02)23085230#502、110
傳真號碼 (02)23085297
電子郵件信箱 go_shihhu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8,837,59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秘書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付現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8:00
開標地點 本處第三個案諮詢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規定優先採用本府訂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以下項目之一者: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需載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任務內容),不含勞動合作社或自營作業者。2.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就業服務業(I701011)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評選時間:於開標暨資格審查後進行,由機關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2.評選委員:本案不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 3.決標日期:評選後通知取得議價權之廠商進行議價,暫定106年12月29日。 4.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5.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百分之五。 6.付款辦法:依本案契約書辦理。 7.違約罰責:依本案契約書辦理。 8.本處戶名及帳號: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帳戶名: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帳號:1610102390000-4。 9.其他:(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2) 廠商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其出具之查覆單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用途。 10.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據臺北市政府96年府授工採字第09607363900號函辦理);本案投標書僅需就業務費、管理費與營業稅合計報價,廠商投標書金額加計本案固定金額(直接費用)後如超出本案預算金額者,亦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詩暉(採購)、許碩潔(業務)
聯絡電話
(02)23085230#502、110
機關代碼
3.79.76.1
單位名稱
秘書室、求職服務課
機關地址
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聯絡人
陳詩暉(採購)、許碩潔(業務)
聯絡電話
(02)23085230#502、110
傳真號碼
(02)23085297
電子郵件信箱
go_shihhui@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8,837,59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秘書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付現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5 18:00
開標地點
本處第三個案諮詢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108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規定優先採用本府訂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以下項目之一者: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需載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任務內容),不含勞動合作社或自營作業者。2.公司或商業登記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就業服務業(I701011)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評選時間:於開標暨資格審查後進行,由機關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2.評選委員:本案不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 3.決標日期:評選後通知取得議價權之廠商進行議價,暫定106年12月29日。 4.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5.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百分之五。 6.付款辦法:依本案契約書辦理。 7.違約罰責:依本案契約書辦理。 8.本處戶名及帳號: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帳戶名: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帳號:1610102390000-4。 9.其他:(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2) 廠商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其出具之查覆單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用途。 10.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依據臺北市政府96年府授工採字第09607363900號函辦理);本案投標書僅需就業務費、管理費與營業稅合計報價,廠商投標書金額加計本案固定金額(直接費用)後如超出本案預算金額者,亦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