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za-10468@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預估後續擴充系統功能增修項目所需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整。
二、1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延長維護期限部分預估後續擴充項目所需金額不得超過46萬500元整,依115年4月至12月議定詳細價目表之每月維護費用,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給付,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行議價。
三、餘詳服務建議書徵求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接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秘書室(27208889#3007)。如專人送達請至市府路1號1樓東區法務局消費爭議協商及調解室收件櫃檯。
履約期限
自簽約次日起至115/12/31(詳本案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類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依法免稅者須附免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第1 類或第 2 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附加說明
一、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電子投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屬準用最有利標之採購案,經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依優勝之序位依序議價。
四、投標文件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秘書室(27208889#3007)。如專人送達請至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區法務局消費爭議協商及調解室收件櫃檯,收件服務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休息時間為12時至下午1時30分。
五、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