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6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委外協助檔案管理作業服務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決標日:110/12/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宸宇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2,400
原始預算
$ 920,840
底價金額
$ 902,4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機關代碼 3.79.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金鉞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411
機關代碼 3.79.7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
聯絡人 金鉞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411
傳真號碼 (02)27593266
電子郵件信箱 za-1044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1年12月部分採後續擴充方式辦理,上限金額為8萬3,713元。 二、經本局審查同意,得標廠商有優先續約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限金額100萬4,560元。 三、本局若未於111年12月31日前決標次年度標案時,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金額上限25萬1,140元。 四、本案後續擴充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不另辦理議價,金額上限合計108萬8,273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審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秘書室/專人送達:1樓東區消費者服務中心櫃檯(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30日或達契約價金上限金額(詳本案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本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依法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 三、非拒絶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90萬2,400元。 二、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電子投標。 三、投標廠商若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10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對於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110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四、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10年12月30日前。 五、本案公告預算尚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前,依本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六、疫情期間進入本市政大樓須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及量測體溫。電梯及各樓層辦公區域皆採門禁管制,投標廠商應自行注意時間並寬估時程,避免延誤影響自身權益。 七、投標文件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秘書室(27208889#3007),如專人送達請至1樓東區消費者服務中心櫃檯,收件服務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休息時間為12時至下午1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金鉞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411
機關代碼
3.79.7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
聯絡人
金鉞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411
傳真號碼
(02)27593266
電子郵件信箱
za-1044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1年12月部分採後續擴充方式辦理,上限金額為8萬3,713元。 二、經本局審查同意,得標廠商有優先續約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限金額100萬4,560元。 三、本局若未於111年12月31日前決標次年度標案時,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金額上限25萬1,140元。 四、本案後續擴充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不另辦理議價,金額上限合計108萬8,273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3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審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秘書室/專人送達:1樓東區消費者服務中心櫃檯(詳「附加說明」)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30日或達契約價金上限金額(詳本案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本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依法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 三、非拒絶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90萬2,400元。 二、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現場領標,不提供電子投標。 三、投標廠商若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應於110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對於前項疑義之處理結果,於110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四、本案預定決標日為110年12月30日前。 五、本案公告預算尚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前,依本投標須知第59點規定辦理。 六、疫情期間進入本市政大樓須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聯制及量測體溫。電梯及各樓層辦公區域皆採門禁管制,投標廠商應自行注意時間並寬估時程,避免延誤影響自身權益。 七、投標文件郵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東北區法務局秘書室(27208889#3007),如專人送達請至1樓東區消費者服務中心櫃檯,收件服務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休息時間為12時至下午1時3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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