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ms115019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轄管場館(地)飲水機設備租賃及維護保養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決標日:114/1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千山淨水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9,560
原始預算
$ 907,200
底價金額
$ 907,000
決標折數
44.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代碼 3.79.7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2)25702330#5479
機關代碼 3.79.74
單位名稱 運動設施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2)25702330#5479
傳真號碼 (02)25791849
電子郵件信箱 an603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116、117年度得要求原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廠商應以本年度原單價及相同作業內容繼續履約(詳如招標需求說明書相關資料),其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81萬4,400元整;延長履約期限為24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樣稿。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玖拾萬柒仟元(907,000元)整。 二、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證明登記文件」、「商業證明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記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蓋查覆單位章,查覆單位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五、以上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 六、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新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七、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2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八、餘請參閱招標公告相關規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2)25702330#5479
機關代碼
3.79.74
單位名稱
運動設施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2)25702330#5479
傳真號碼
(02)25791849
電子郵件信箱
an603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116、117年度得要求原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廠商應以本年度原單價及相同作業內容繼續履約(詳如招標需求說明書相關資料),其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81萬4,400元整;延長履約期限為24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樣稿。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玖拾萬柒仟元(907,000元)整。 二、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證明登記文件」、「商業證明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三、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記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蓋查覆單位章,查覆單位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四、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五、以上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 六、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新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七、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2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八、餘請參閱招標公告相關規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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