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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需求預算6%為上限計56萬4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2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114年05月17日至114年05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樣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僅須任一項符合:
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
JB01010展覽服務業;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E801010室內裝潢業;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
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二、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期應
為截投標前六個以內、信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融機構出具
之第類或第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查覆單經塗改或無
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
等規定。但不具法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個式申請票據信資
料查詢。)。
三、最近期或前期納稅證明文件。
四、以上證明文件係審標必要條件,如未依規定檢附視為不合格標。
五、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領
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憑據書明細,廠商得採前已領標之領標憑
據。
六、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月20日下午5時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釋疑,招標機關對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月24日開標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七、餘請參閱招標公告相關規範。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