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李玉樺;採購標的問題請洽龍彥穎(分機51646,電子郵件an0816@gov.taipei)
單位名稱
採購單位:秘書室;需求單位:數位創新中⼼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
聯絡人
李玉樺;採購標的問題請洽龍彥穎(分機51646,電⼦郵件an0816@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期間為「115年6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主要擴充項目為維運服務及資訊系統異動及業務合作導入項目諮詢與介接測試,後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50萬元。2.本案後續擴充內容除涉及新增項目外,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涉及新增項目者,依「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辦理。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南區本局第二研討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 專⼈遞送: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115年3月1日起(如決標日晚於115年3月1日,自決標次一工作天起)至115年12月31日(預估)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及營業項⽬代碼須符合:「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上午8時30分⾄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15年2⽉2⽇前,以書⾯向本局提出,若廠商逾前開規定期限請求釋疑,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通知廠商;另本局釋疑之⽇期將不逾115年2⽉5⽇。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數位創新中⼼龍彥穎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51646,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本案履約期限:自115年3月1日起(如決標日晚於115年3月1日,自決標次一工作天起)至115年12月31日(預估)(詳契約主文第7條)。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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