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81 已決標公告

電子簽章法規及技術探討暨規劃設計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決標日:113/11/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全景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50,000
原始預算
$ 1,2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機關代碼 3.79.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楊媛婷(分機51634,電子郵件ic-yyt4486@gov.taipei)
聯絡電話 (02)27208889#51332
機關代碼 3.79.73
單位名稱 採購單位:秘書室;需求單位:系統研發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楊媛婷(分機51634,電子郵件ic-yyt4486@gov.taipei)
聯絡電話 (02)27208889#51332
傳真號碼 (02)27587388
電子郵件信箱 hk114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9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第五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送達: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郵寄: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 1 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上午8時30分⾄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13年11⽉11⽇前,以書⾯向本局提出,若廠商逾前開規定期限請求釋疑,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通知廠商;另本局釋疑之⽇期將不逾113年11⽉14⽇。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系統研發中心楊媛婷,電話:02-27208889轉51634,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本案採固定費⽤給付,以公告之預算⾦額為固定服務費⽤。倘最有利標廠商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以該報價決標。 五、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預估)(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1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3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楊媛婷(分機51634,電子郵件ic-yyt4486@gov.taipei)
聯絡電話
(02)27208889#51332
機關代碼
3.79.73
單位名稱
採購單位:秘書室;需求單位:系統研發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楊媛婷(分機51634,電子郵件ic-yyt4486@gov.taipei)
聯絡電話
(02)27208889#51332
傳真號碼
(02)27587388
電子郵件信箱
hk114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9 10:00
開標時間
113/11/19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第五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送達: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郵寄: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代碼、項目應包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 1 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上午8時30分⾄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13年11⽉11⽇前,以書⾯向本局提出,若廠商逾前開規定期限請求釋疑,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通知廠商;另本局釋疑之⽇期將不逾113年11⽉14⽇。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系統研發中心楊媛婷,電話:02-27208889轉51634,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本案採固定費⽤給付,以公告之預算⾦額為固定服務費⽤。倘最有利標廠商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以該報價決標。 五、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預估)(詳契約主文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1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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