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6 已決標公告

智慧支付平台技術諮詢服務案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決標日:113/04/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碁創達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0,000
原始預算
$ 1,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機關代碼 3.79.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楊志宏先生、分機51427、電子郵件aw4900@gov.taipei
聯絡電話 (02)27208889#51332
機關代碼 3.79.73
單位名稱 採購單位:秘書室;需求單位:數位創新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楊志宏先生、分機51427、電子郵件aw4900@gov.taipei
聯絡電話 (02)27208889#51332
傳真號碼 (02)27587388
電子郵件信箱 hk114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7 11:00
開標時間 113/05/07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南區本局第二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專人 遞送: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4年3月10日(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及營業項目代碼須符合:「I301010資訊軟服務業」(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之資格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 一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投標文件如以專人送達,請於送達前先行電話聯繫本局人員蔡小姐(02-27208889轉51332)。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13年4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若廠商逾前開規定期限請求釋疑,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局釋疑之日期將不逾113年5月2日。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數位創新中心楊志宏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51427,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已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服務費用。倘符合需要廠商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以該報價決標。 五、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內。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3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楊志宏先生、分機51427、電子郵件aw4900@gov.taipei
聯絡電話
(02)27208889#51332
機關代碼
3.79.73
單位名稱
採購單位:秘書室;需求單位:數位創新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
聯絡人
蔡珮芸;採購標的問題請洽楊志宏先生、分機51427、電子郵件aw4900@gov.taipei
聯絡電話
(02)27208889#51332
傳真號碼
(02)27587388
電子郵件信箱
hk114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7 11:00
開標時間
113/05/07 15: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南區本局第二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專人 遞送: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4年3月10日(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及營業項目代碼須符合:「I301010資訊軟服務業」(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之資格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 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並變更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 一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投標文件如以專人送達,請於送達前先行電話聯繫本局人員蔡小姐(02-27208889轉51332)。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13年4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若廠商逾前開規定期限請求釋疑,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局釋疑之日期將不逾113年5月2日。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數位創新中心楊志宏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51427,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已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服務費用。倘符合需要廠商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以該報價決標。 五、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內。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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