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楊雯萍(採購標的問題請洽簡均翰、分機2869)
單位名稱
採購單位:秘書室;需求單位:數據治理中心
聯絡人
楊雯萍(採購標的問題請洽簡均翰、分機2869)
電子郵件信箱
ic-a150050@mail.taipei.gov.tw、ic-jianjh@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後續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2年1月31日」,辦理後續擴充增購之預算金額上限為300萬元。
2.本案後續擴充內容除涉及新增項目外,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涉及新增項目者,依「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第二研討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文;專人送達:請通知本局人員至本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區臨時服務台處收件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1年1月10日(預估)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及營業項目代碼符合以下任⼀項:
1.「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CC01110)」或
2.「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或
3.「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113050)」或
4.「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F213030)」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規定之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10年12月14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若廠商逾前開規定期限請求釋疑,本局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本局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日期將不逾110年12月16日。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數據治理中心簡均翰先生,電話:(02)27208889轉2869,傳真:02-27587388,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30日內。
五、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111年1月10日(預估)(詳契約主文第7條)。
六、本案得標廠商須繳納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七、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300萬元整。
八、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市政大樓實施實聯制防疫措施,進入大樓請以身分證或台北通感應入場並務必配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