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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專案保留未來得與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本案後續擴充之金額為249萬365元,預計後續擴充之期間為「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增購期間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第二研討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發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108年6月30日或至預算金額用罄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並依機關需求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營業項目及營業項目代碼符合以下任一項:
1.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或
2. 「電子支付業」(營業代碼HZ06011)或
3. 「電子票證業」(營業代碼HZ05011)或
4. 「金融業」(營業代碼H1)
或係為「金融輔助業或金融機構跨行清算業等相關行業其營業含代收(繳)業務或跨行清算業務」。
另若營業項目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需出具第三方銀行證明代理收付款項之金額將全數交付信託或取得該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少2個月)
(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之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107年12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本案截止投標日前1日。
三.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本局應用服務組許芳甄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8587,傳真:02-2758740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四.本案採固定費率,以公告之各項目預算單價為固定服務單價費用。
五.本案為開口契約採購,以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
六.本案得標廠商須依各得標項目繳納履約保證金,分別為「臺北市路邊停車費代收服務費」新臺幣3萬元、「臺北市一般公共費用代收服務費」新臺幣20萬元、「臺北市擴充公共費用代收服務費」新臺幣7千元;複數得標之廠商應合併繳納各得標項目之履約保證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