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c-a150050@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專案保留未來得與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預計辦理後續增購之期間自決標日次一工作天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預計辦理後續擴充增購之預算金額為14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西南區秘書室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閱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資訊局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一工作日起至退場作業完成止(預估108年6月30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並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廠商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及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郵遞或親領均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期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辦公時間內,於本局秘書室〈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西南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郵寄者另附郵資52元﹝限掛﹞未附者恕無法寄發,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若採電子領標則需支付網路業者相關之費用。
其他
1.本案需經評選;評選會議時間及議價(約)日期均另訂。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可逕行自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ww.geps.gov.tw/。
2.本案得標廠商須繳納履約保證金新台幣80萬元整。
3.本案開標進行資格審查後如有合格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有通過評選之廠商,將另通知該合格廠商辦理議價(約)。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或有異議,應於105年10月3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本局將於105年10月10日17時前釋疑。聯絡電話:02-27258590、傳真:02-2758740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0樓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5.本案需求規範聯絡人及電話:本局系統發展組黃先生,電話:27208889轉8559。
6.105年9月27日更正招標公告內容如下:
(1)為修正本案系統未來實施範圍,縮小本案契約書有關「授權數量」部分,修正內容如下:
A.修正本案「主機端」之應用範圍,刪除有關「臺北市議會」相關敘述(契約書第38頁(五)第1點)。
B.修正本案「用戶端」之應用範圍,刪除有關「臺北市議會」相關敘述(契約書第39頁(五)第2點)。
(2)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更正為105年10月12日下午5時。
(3)開標時間延後為105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地點不變。
(4)爰勞務類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最新版之時間已改為「105.09.20」,故本案採購契約於更正公告時,即為「非」屬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而屬「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