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CMS11515 已截止

115年度兵役宣傳紀念品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公告日:115/07/15 截止日:115/07/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996,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2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機關代碼 3.79.7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羿均(採購單位)/熊光凱(需求單位)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231
機關代碼 3.79.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秘書室(採購單位)/徵集勤務科(需求單位)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人 陳羿均(採購單位)/熊光凱(需求單位)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231
傳真號碼 (02)23697854
電子郵件信箱 ba5838@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選色,確色次日起 20個日曆天內確樣,並自樣品核定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任一項符合: 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F199990其他批發業、F206202日常用品零售業、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或F401010國際貿易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16⽇前以書⾯向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5年7⽉17⽇。 2.如對採購需求及履約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局徵勤科熊先生(電話: 02-2365-4361分機231);採購程序問題,請致電秘書室陳⼩姐(分機 760)。 3.本案評審⼩組由本局⼈員組成,名單如下:吳銘宗委員、郭⽟蘭委員、朱湘 玲委員、楊永年委員、蔡俊楷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1
聯絡人
陳羿均(採購單位)/熊光凱(需求單位)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231
機關代碼
3.79.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秘書室(採購單位)/徵集勤務科(需求單位)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人
陳羿均(採購單位)/熊光凱(需求單位)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231
傳真號碼
(02)23697854
電子郵件信箱
ba5838@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5/07/22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選色,確色次日起 20個日曆天內確樣,並自樣品核定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交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任一項符合: 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F199990其他批發業、F206202日常用品零售業、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或F401010國際貿易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7⽉16⽇前以書⾯向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5年7⽉17⽇。 2.如對採購需求及履約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局徵勤科熊先生(電話: 02-2365-4361分機231);採購程序問題,請致電秘書室陳⼩姐(分機 760)。 3.本案評審⼩組由本局⼈員組成,名單如下:吳銘宗委員、郭⽟蘭委員、朱湘 玲委員、楊永年委員、蔡俊楷委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秘書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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