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ao-zuyiz@gov.taipei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經本局評估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項目、單價辦理後續擴充,至多13個月。惟後續擴充年度預算遭議會刪減不足以契約條件支應時,則依投標須知第59點載明之處理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且履約期間較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符合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須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底價為:新臺幣378萬400元。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25日止。
3.現場查看時間聯絡窗口為:上班時間上午8:30至下午4:30,逕至臺北市軍人公墓(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130號)現場,電話:2785-1274,聯絡人:吳先生;本案不另外辦理現場會勘。
4.如對採購需求及履約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局權益編管科吳先生(電話:02-2785-1274);採購程序問題,請致電秘書室鄭先生(02-23654361分機76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