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CMS11214 已決標公告

112年北區縣市役路相伴袍澤情深座談活動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決標日:112/06/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典華婚訂資源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9,000
原始預算
$ 489,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機關代碼 3.79.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鄭子昱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機關代碼 3.79.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人 鄭子昱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傳真號碼 (02)23697854
電子郵件信箱 ao-zuyiz@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1 內政部役政署
補助金額 3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以新臺幣100元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應附文件詳投標須知):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Z99090喜慶綜合服務業、F501060餐館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活動時間預訂於112年9月7日(星期四),廠商應於112年9月6日至112年9月7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如需求說明書。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5日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2年6月8日。 3.本案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 4.如對採購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局權益編管科羅小姐(02)2365-4361分機321;採購程序問題,請致電秘書室鄭先生(02)2365-4361分機760。 5.本案評審小組由本局人員組成,名單如下:林春來副局長、吳銘宗主任秘書、郭玉蘭專門委員、楊永年科長、朱湘玲科長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71
聯絡人
鄭子昱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機關代碼
3.79.71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人
鄭子昱
聯絡電話
(02)23654361#760
傳真號碼
(02)23697854
電子郵件信箱
ao-zuyiz@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1 內政部役政署
補助金額
3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事務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以新臺幣100元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應附文件詳投標須知):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Z99090喜慶綜合服務業、F501060餐館業或F501990其他餐飲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活動時間預訂於112年9月7日(星期四),廠商應於112年9月6日至112年9月7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如需求說明書。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5日止: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2年6月8日。 3.本案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 4.如對採購標的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局權益編管科羅小姐(02)2365-4361分機321;採購程序問題,請致電秘書室鄭先生(02)2365-4361分機760。 5.本案評審小組由本局人員組成,名單如下:林春來副局長、吳銘宗主任秘書、郭玉蘭專門委員、楊永年科長、朱湘玲科長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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